江苏昆成律师事务所

关于昆成

苏州首家具有专利代理资质和商标代理资格的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

昆成秉承“专业决定细节,细节决定成败”的执业理念,坚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底线,胸怀“昆山为基,成就经典”的宏伟蓝图。在诉讼与非诉讼等各类民商事、刑事、行政案件上都有着非常丰富的法律服务实践经验。业务领域涉及公司治理、并购与重组、破产与不良资产处置、劳动争议、房地产、保险、环境与新能源、证券与金融、海商事、国际贸易、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与不正当竞争、特许经营、公证与见证、诉讼与争议解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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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成新闻】别九九重阳,迎昆成九年—

【昆成新闻】别九九重阳,迎昆成九年—

主人寄语:在这个充满喜悦与感恩的日子里,我们迎来了昆成律师事务所成立九年的光辉时刻。每年此时,我都会拿起笔,借着昆成...

2024-10-14

新闻中心

  • 【昆成新闻】别九九重阳,迎昆成九年—昆成日主任寄语
    【昆成新闻】别九九重阳,迎昆成九年—昆成日主任寄语
    主人寄语:在这个充满喜悦与感恩的日子里,我们迎来了昆成律师事务所成立九年的光辉时刻。每年此时,我都会拿起笔,借着昆成...
    主人寄语:在这个充满喜悦与感恩的日子里,我们迎来了昆成律师事务所成立九年的光辉时刻。每年此时,我都会拿起笔,借着昆成...
    Time
    2024-10-14
  • 【昆成新闻】我所荣获AAAA级律师事务所称号!
    【昆成新闻】我所荣获AAAA级律师事务所称号!
    为推进我市律师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提高律师行业整体综合素质,促进我市法律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市司法...
    为推进我市律师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提高律师行业整体综合素质,促进我市法律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市司法...
    Time
    2024-09-09
  • 【昆成新闻】我所袁春晓律师被聘为中共昆山市委法律专家库成
    【昆成新闻】我所袁春晓律师被聘为中共昆山市委法律专家库成
    近日,中共昆山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聘任第三届市委法律顾问、法律专家库成员的通知》,昆成律师事务所袁春晓律师受聘为法律...
    近日,中共昆山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聘任第三届市委法律顾问、法律专家库成员的通知》,昆成律师事务所袁春晓律师受聘为法律...
    Time
    2024-09-03

个人合伙未签书面协议,怎么办?

案情简介2022年6月,杨某、陈某与罗某共同出资,合伙开了一家花艺咖啡店,三人没有签订书面合伙协议。四个月后,店铺正式营业。经营过程中,杨某负责整个店铺运营、咖啡出品;陈某负责花艺及财务;罗某未参与日常经营,但在店铺开业前介绍过装修施工队,对咖啡机的购买提过意见,并在三人店铺经营微信群中回复过陈某披露的店铺收支明细、结算表等。2022年12月底,杨某与罗某发生矛盾,杨某退出店铺微信群聊。2023年6月,店铺结业。杨某将罗某与陈某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合伙协议有效,按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剩余资产分配并承

遗嘱见证书的效力应如何认定?

案情简介被继承人刘7、赵某共育有原、被告六个子女。刘7于2017年2月15日去世,赵某于2019年9月18日去世。2011年11月27日,刘7书写家事自书遗嘱一份,对夫妻名下的财产进行了分配。根据遗嘱内容,某小区17号楼3单元402楼房一套由刘1继承,某小区53号楼1单元502房产一套由刘2继承。家事自书遗嘱最后一页有刘7签名捺印,赵某代签捺印。郑某、郝某作为见证人在家事自书遗嘱最后一页签名捺印。刘1、刘2提起本案诉讼,请求判令:1、刘1依照被继承人遗嘱继承位于某小区17号楼3单元402房产一处

“唯流量”“抹黑”企业行为需担责!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企业名誉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客观的信用评价是企业经营发展的重要保障,依法保护企业名誉权是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应有之义。近年来,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加强企业名誉权司法保护,妥善审理了一批涉企业名誉权案件。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宣传教育和示范引领作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6个企业名誉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案例涉及传统产业、中介行业、科技企业、征信机构等不同领域,体现了人民法院对企业名誉权的全面平等保护和及时充分救济。案例体现出以下特点:一是切实保护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款及利息的司法保护

工程款纠纷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审判(以下简称建工审判)中最常见的纠纷类型。承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目的是获得工程款,在其已经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有权请求发包人依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承包人施工工程质量合格的情况下,有权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价款折价补偿。为便于表述,本文将承包人请求支付建设工程价款的权利和请求折价补偿的权利一并统称为工程款请求权。除工程款请求权的主体、条件外,工程款数额如何确定、是否保护管理费、如何计算利息等问题也是司法审判中较常见、争议较多的问题。一

2025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确定:1083760元|全国统一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25年1月17日上午10点,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4188元,因此,2025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确定: 5418820=1083760元▋详情如下:2025年1月17日上午10点,国家统计局召开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一、居民收入情况2024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314元,比上年名义增长5.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1%。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4188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

法释〔2025〕1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已于2024年11月25日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3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2025年1月15日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第一条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请求确认重婚的婚姻无效,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对此作了明确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

答:按照《实施若干规定》第九条,职工(包括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答: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条的规定,企业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劳动者可以依法提起仲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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