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you:type name='typename' /}-江苏昆成律师事务所

案外人对查封之前已完成交易、非因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房产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权益

案情简介茌平某银行与谢某蒙、李某广、冯某英产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谢某蒙向茌平某银行借款20万元,李某广、冯某英自愿为该笔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提供登记在二人名下的位于茌平区的某房产作为担保。因谢某蒙、李某广、冯某英未能依约履行还款义务,茌平某银行将三人诉至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法院根据茌平某银行的申请,于2023年7月21日查封了涉案房产。2023年9月4日,法院判决谢某蒙偿...

公司未及时为离职员工办理社保减员手续,由此继续产生的社保费用谁来承担?

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迟延办理社保减员手续,由此继续产生的社保费用,公司能否要求员工个人承担?案情简介2021年3月,某公司(甲方、用人单位)与定某(乙方、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劳动合同期限自2021年3月至2024年3月。2024年3月,双方续签《劳动合同》,约定劳动合同期限自2024年3月至2027年3月。2024年8月,定某向某公司出具《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委托他人理财亏损74万元,法院判决受托人承担70%亏损责任

很多人为了实现财务保值、增值进行理财,也有部分人委托他人理财。但投资有风险,需谨慎决策;委托他人理财时,切勿盲目跟风,更不能做“甩手掌柜”,直到爆仓才追悔莫及。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依法审结了一起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委托人委托他人理财,95万亏损74万,最终二审维持原判,判决受托人承担70%亏损责任,向委托人赔偿理财款51.8万余元。基本案情小东与小楠经人介绍认识,...

小微企业“无合同、无签收”陷举证困境?法院:微信聊天记录可作为证据

基本案情2020年开始,周某出于经营需要在肖某处购买制作糕点的原材料,双方基于行业熟人交易习惯,未签订书面合同,货款采取“先供货、后结账”模式,双方供货及支付货款均不定期且频繁,每次原材料送达后均有收货人签字确认。2021年2月,经双方对账,周某对余下的6万余元货款出具欠条承诺于2022年4月前一次性付清并约定了逾期还款利息。随后双方继续供采关系,通过核对账单,周某2023年共余3万余元货款未结清...

委托投保出了错,损失由谁来承担?

李某花车辆发生单方交通事故,支付维修费用后,向保险公司理赔时却被告知因未购买车辆损失险不予赔偿,李某花明明已支付保险费购买了车辆损失险,车辆为何“脱保”呢,请看下面的案例吧!案情简介2024年7月,李某花的小型轿车保险到期后,便委托多次为其购买车辆保险的杨某红购买车险,由于人保财险车损价格报价2,603.86元,李某花认为价格较高,便购买了人保车险(不包含车损),之后杨某红介绍李某花购买天天车宝6...

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夫妻共有房屋赠与子女后一方擅自处分的,子女是否有权就案涉房屋财产损害赔偿提起诉讼?

案情简介原、被告系父子关系,被告系原告父亲。被告与原告母亲在婚姻存续期间,被告作为买受人于2009年12月8日购得位于烟台龙口市某小区商品房一套,房屋总价值为199 731元,缴纳首付款40 731元,余款159 000元由银行贷款。2014年9月11日,被告与原告母亲在人民法院调解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双方婚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位于烟台龙口市某小区商品房一套,归其婚生子即本案原告所有,该房屋剩余贷款...